为了营造科研氛围,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学院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数量
本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培育数量为1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与申报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为嘉兴学院设计学院在编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报成果必须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的研究成果;
3.申报人和申报成果必须符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具体条件参考申报通知,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党政办徐琳燕老师处。
2.请申报教师按照预期目标,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如申报数超出1项,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四、资助经费与期限
1.入选的成果学院将资助2万元经费对其进行培育。资助费用原则上只能用于对该成果的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等内容进行提升和完善。
2.本资助项目期限至2023年省哲社奖申报工作结束。到期未提交报奖材料者,撤销该项目,并追回资助费用。到期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院收回。
五、附件
1.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
2.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请表
联系人:徐琳燕
联系电话:83643026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