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国家奖学金学金名额翻倍,我院国奖名额由原来2人增至4人,刘帆、陈致颖同学原获评省政府奖学金,由于国家奖学金名额增加而递补获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不变,仍为27名。
根据前期学生个人自愿申报,班主任审核,辅导员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设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结果重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服设212张梦蝶、视觉212郎泽、工设212黄汝杏、服饰211余伊婷、工设212蒋鑫彤、工设212孙玉、视觉211陈晨曦、环设211沈景飒、视觉211张子优、数媒231马筱雨、视觉211刘珊、服饰211陈嘉译、环设211陈芳毅、服设211柳苏容、数媒221苏一涵、服饰212叶嘉玲、工设221殷佳璇、数媒211马丽雅、服设222 唐思帆、工设212张骞文、数媒221李秋燕、服饰221郑谢宁、工设212项丽君、环设211陈嘉栋、数媒221任博媛、服设222孙雨菁、工设221刘佳怡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学工办颜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42356,或发送邮件到1018653870@qq.com。
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