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 : 

设计学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9-21

设计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我院党委计划在2018年上半年发展一批预备党员(18名左右)。为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设计学院党员发展细则》和《红船先锋学分制手册》具体要求,现将本次党员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步骤及要求

1、各班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5月份“团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视同满一年)接到通知后,在3月30日(周五)下午15:00前向支部提交党员发展推荐表(附件1),要求正反打印,内容不要超过一张纸。

2、按照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求进行自我测评,请参照《红船先锋学分制手册》;

3、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配合支部工作。

二、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程序,将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3月27日下达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2、3月30日至4月5日,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条件进行自我测评,包括团支书在内的班委、各群团组织、代课教师等积极推荐品学兼优的同志,各党支部根据红船学分制进行量化评分和民主评议,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初步名单。

3、4月9日,召开设计学院支部答辩会,讨论拟定发展对象名单。(PPT公开答辩,自我展示内容:学习成绩、学科竞赛及各类获奖情况、文明寝室工作、社会服务工作等)

4、4月12日,拟定公布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3天。

5、4月16至4月23日,发展对象填写入党材料,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最终审查。

6、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学时);

7、学院党委预审,核查党建过程材料(时间待定);

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召开新党员接收大会,上级党组织谈话、党委审批(时间待定)。

三、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要求

   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促进对学生党员发展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发展前重视培养,培养中重视考察,考察后加强发展,发展后加强教育,教育中加强考核,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得到培养和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得到发挥,特制定本方案。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主要从其政治思想、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以及其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综合进行考察。

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的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反映的是入党动机,就是其要求入党的主观原因,是一个青年学生入党的精神力量。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产生正确的入党行动;只有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长期考验。因此,在考察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第二、已参加党章学习和学校党校培训并顺利结业;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

第三、每季度坚持至少向党组织做一次思想汇报;

第四、考察期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之日算起,至少应该满1年。

2)专业学习与专业技能的考察

第一、专业学习认真,各门课程考试、综合成绩能够位居班级中上等,且上学期综合成绩在40%以上,无挂科、重修、违纪情况;

第二、在考察期内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或院级奖励;

第三、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考察期间必须参加一次科技创新活动,或参加挑战杯竞赛;或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一次校外企业实训;或参加一次专业培训等;

第四、原则上英语要求过三级(艺设),四级(服设、工设),上交材料需附上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达到以上要求,也可以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来申请。

3)工作能力的考察

第一、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主要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主席、部长级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要根据其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如果工作态度差,工作成绩不好,则暂不予考虑;

第二、学生干部列为预备党员考察对象的,在考察期内应至少有一次曾被评为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院级优秀团干(或其它同等级别荣誉称号);

第三、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积极工作的具体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第四、普通同学列为预备党员考察对象的,在考察期内应至少有一次获得校院优秀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或其它同等级别荣誉称号)。

第五、获得其他荣誉和奖项的同学也可以提出申请,经学院党委研究后,视情况给予是否发展的资格。

4)群众基础的考察

第一、培养人认可。有培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第二、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有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具体表现;在群众座谈会中,意见基本一致赞同发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应有广泛性;

第三、教师肯定。要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第四、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或团委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

第五、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 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

5)日常表现的考察

第一、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

第二、在寝室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良好,寝室卫生上学期至本学期第3周无C类,若有一个C,可以用两个A抵消。A类达到20%,无使用违章电器记录、无抽烟酗酒、聚众赌博、保有管制刀具、饲养宠物、参与教会活动等;

第三、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实行动态管理,以一个学年为期限。在考察期内表现突出,基本达到党员组织发展条件的,方可推荐为组织发展对象,提交支部讨论;如果考察期内表现不突出,支部将委派支委或党员找其谈话,指出缺点,改正不足;若考察期内表现差,则暂时取消考察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党员发展名额拟定:大三、大二、大一班级符合发展条件的均可上报至各学生支部书记处。学校原则上规定毕业班不给予发展名额,材料上报后由设计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定后进行PPT公开答辩,经集体评议后,确定发展名单;

2、如果存在疑问咨询请及时联系学生党员办公室(学工办:83640066);

3、申报同学材料统一交给各班团支书,各班收齐材料后请于3月30日周五下午15:00前交到学工办贾白帆老师处;

                                      设计学院学生党办
                                        2018327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穹路899号 嘉兴大学设计学院

电话:0573-83640755

Email:jxxy123@zjxu.edu.cn

友情链接

关注我们

红动设计

Copyright © 2022 嘉兴大学设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