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设计学院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嘉兴学院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设计学院党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
1、新生入学后,每个学生寝室确定一名学生党员联系人,每1~2个学生寝室确定一名教师党员联系人。教师和学生党员联系人的人选由党委会同学工办确定。
2、联系学生寝室的教师党员,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中,每学期深入学生寝室一次,在新生入学之初和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党委统一组织;联系学生寝室的教师党员,将本着“三育人”的原则,发挥自身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经验以及较高的学术水平、利用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学生;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主动了解学生的有关需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联系学生寝室的学生党员,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一次,以后一学年内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寝室一次。联系学生寝室的学生党员,要关心所联系寝室成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要根据自身的经历和经验,通过交流、谈心、组织活动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联系寝室成员的思想动态,主动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尽快熟悉和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
4、教师党员深入学生寝室后要有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学生党员在联系学生寝室过程中,平时要作好记录,最终要有书面总结,每次联系后的反馈表请交给支部书记,学生党员须提前在学生支部书记处领取打印好的反馈表,党支部要对其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或考核。